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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3优秀毕业生评选的通知


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是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,为进一步完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毕业生就业相结合的工作机制,鼓励大学生积极进取,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,市教委、团市委制定了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意见》(京教学[2012]1号)。

一、评选办法

12023届市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(附件一)

22023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(附件二)

二、有关说明

1.各班提交优秀毕业生材料如下:

1)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份(分市级、校级)。

2)优秀毕业生汇总表,要求电子版名单(内容依次为学号、姓名、性别、民族、学历、专业、身份证号)

2.各班级进行评选、审核,公示无误后报送。

3.各班级将市级优秀毕业生与校级优秀毕业生的上述材料须分开递交,以班级为单位在526日周四1500将优秀毕业生电子版材料打包发到xiangshang@cnu.edu.cn,命名格式为**班优秀毕业生申请材料。压缩包内申请材料命名为“**院系+姓名+2023届优秀毕业生材料”,压缩包内包含市级及校级两类申请材料。

4.学院公示3天后报送学校

三、优秀毕业生相关表格

1.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本科生登记表(附件三)

2. 首都师范大学优秀毕业本科生登记表(附件四)

3. 优秀毕业生汇总表(附件七)


信息工程学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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